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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分享

刑事

无意持有火器亦属违法

2025-06-18

被告被控非法持有火器。警方在一次例行搜查中发现其携带一把左轮手枪。


被告辩称他并不知道枪械的存在,且声称其并未计划使用该火器。
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无论被告是否有意图使用火器,根据《火器及弹药条例》(第238章),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拥有火器,均构成犯罪。


被告最终被判有罪并判处监禁。


该案强调香港对火器拥有的严格法律规范,即使是无意持有,也可能触犯刑法。

담당변호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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