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酒駕駛
醉酒駕駛的法律後果
2025-07-18
在香港,醉酒駕駛是一項相當嚴重的罪行。酒後駕駛不但會影響駕駛者的自身安全,更會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,是相當危險的行爲。因此,爲了防止這種危險行為的發生,酒後駕駛的刑罰是相當嚴厲的。
對駕駛者而言,認識醉酒駕駛的罰則對亦是相當重要。這不但能夠避免受到法律的制裁,更能保障自身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。
目前,根據現行香港法例,駕駛者體內的酒精濃度不得超過以下任何一項標準:
- 每100毫升呼氣中超過22微克酒精;
- 每100毫升血液中超過50毫克酒精;
- 每100毫升尿液中超過67毫克酒精。
超出以上標準,即屬違法。
違法後果一覽
酒後駕駛一經定罪,所面對的法律後果可相當嚴重,包括:
罰款及監禁: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5,000元及監禁3年;
駕駛改進課程:法院可命令違法者必須完成指定課程;
記分制度:一經定罪即扣10分,對駕駛記錄構成長遠影響;
取消駕駛資格:根據酒精濃度的高低,禁駕期可分三級處理:
第一級
超過法定限值,但低於以下水平:
呼氣:35微克;
血液:80毫克;或
尿液:107毫克
➤ 初犯:禁駕6個月;重犯:禁駕2年
第二級
超過第一級但低於:
呼氣:66微克;
血液:150毫克;或
尿液:201毫克
➤ 初犯:禁駕1年;重犯:禁駕3年
第三級
高於第二級標準
➤ 初犯:禁駕2年;重犯:禁駕5年
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。由於醉酒駕駛是刑事罪行,因此一經定罪將會留有案底,影響一生。如果您不幸面臨酒駕指控,請儘快尋求法律建議。我們的法律團隊可以為您提供最切合的法律建議。